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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2-11-04 17:06  阅读量:5220   来源:东方网   

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优先发展联合农业和富农产业。

支持就业增收和基础设施补短板

最近几天,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联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对过渡期广西财政联动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作出重要部署。

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库建设管理,当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入库,入库储备项目资金规模要比当年实施项目资金规模增加20%以上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应在明确的实施期限内完成原则上全年项目全部开工,完工率不低于95%加快资金拨付,原则上当年9月底前市级资金全部下达到县级,县级资金在年初预算中全额安排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资金支出计划,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原则上,资本支出将在当年完成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判,确保每年7月中旬和10月中旬预算执行率分别达到55%和80%

优先发展联合农业和富农产业各县要逐年稳步提高工业发展中央挂钩资金比例,2022—2025年分别达到55%,60%,65%,70%,每年自治区50%以上的资金用于工业发展优先保证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对象和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重点发展资源禀赋好,市场前景好,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支持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支持特定产业项目,以及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地加工,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统筹发展具有民族和区域特色的手工艺品,支持农产品和特色手工产品品牌建设和产销对接,推动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支持就业增收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各县可利用搭桥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和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以及帮助其在作坊就业,雇用搬迁群众在集中安置区提供公共服务,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雇用弱势劳动力,半劳动力,不能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优先雇用监测对象,帮助增加就业,创业,增收继续为符合条件的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安排补贴,帮助提高其就业能力支持道路,桥梁,水利,用电,网络等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推进,包括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和垃圾清运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做好村庄规划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集中连片少数民族村寨整体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特色建筑支持完善水,电,路,网,排污,垃圾处理,安全设施等必要的配套设施在搬迁社区,适当补助建设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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